猶記兩年前,狂妄的李公子那句“我看誰敢打110! ”讓“拼爹”變成了“坑爹”,改詞后的《紅爹罩兒去戰(zhàn)斗》正反映了民眾痛恨“權(quán)二代”仗勢凌人、目中無法的心理。李雙江和現(xiàn)任妻子夢鴿,都是唱主旋律歌曲的體制內(nèi)歌唱家,愛穿軍裝。主旋律歌教育了一代又一代接班人,卻沒有讓他們教好最寶貝的兒子。老來得子,過于溺愛,從而培養(yǎng)了“坑爹”貨,且爹越有名,被坑得越慘。前一次犯事,他被收容教養(yǎng),還是不滿16周歲而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這一次犯事,他已年滿16周歲,須被追究刑事責(zé)任。前一次闖禍,李雙江向傷者道歉:“我沒有教育好兒子,我寧愿你們用棍子把我打一頓! ”這一次呢?
我們注意到,李雙江之子在此次新聞里,最大的變化是改了名字,從“李天一”變成“李冠豐”。無論是“天一”還是“冠豐”,名字都透著父母望子成龍的殷切,企望孩子成為人中龍鳳。改名字是可以理解的,一是為了告別過去,二是為了轉(zhuǎn)運,新名字或許還是再三斟酌得來的。但,光改名字沒用。眼下的事實證明,父母的教育方式不扭轉(zhuǎn),交往的朋友圈不徹底清算,暴戾的脾性不徹底改變,這個少年無論叫什么名字仍是一方禍害,且年歲越長,禍害越大,終將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無論是在哪個國家哪個時代,無論他的老爸居多高的官職、有多大的名氣,強奸都是重罪。年紀稍長的人應(yīng)該還記得:1986年,時任上海市委第二書記胡立教的養(yǎng)子胡曉陽、上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陳其五的兒子陳小蒙因強奸罪、流氓罪被判死刑,陳的另一個兒子陳冰郎被判處無期徒刑,具體案情可參看當(dāng)時《人民日報》的報道,幾個干部子弟的罪狀之一正是輪奸女青年。
《水滸》里的高衙內(nèi),《紅樓夢》里的薛霸王,都揭示了敗家子的結(jié)局。星二代的墮落跋扈屢見不鮮。張國立一把年紀,還要為兒子張默吸毒被抓而道歉。秦漢兒子孫國豪在臺北KTV打架傷人,被以傷害罪起訴。而這一次李雙江之子涉的是嚴重的刑事案,惡果膨脹。有名氣有權(quán)勢的爹,總給孩子錯覺可以有恃無恐。但其實,名氣也好,權(quán)勢也好,到頭來他們都不可能真的從父母那里繼承。 “養(yǎng)不教,父之過”,還是那句話,教育才是爹給兒子的最好東西。在索取之前,先要學(xué)會在社會立身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