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一名內地婦女大鬧香港入境處,希望為其沖關分娩的女兒拿到出世紙。據(jù)悉,該婦女早前曾二度闖關試圖在香港分娩,并在此過程中謊稱僅懷孕7個月,香港入境處表示該婦女可能會因虛假陳述被控,女嬰的出生登記手續(xù)將在有關調查完成后進行。
第二次沖關時陣痛在香港產下第三胎
據(jù)了解,前天大鬧香港入境處九龍灣辦事處的女子姓江,從福建持雙程證(內地居民來往港澳通行證)赴港,在此之前已經育有一對兒女,今年6月24日,江某沖關在香港沙田威爾斯親王醫(yī)院誕下一名女嬰,但該名女嬰的出生登記手續(xù)至今未完成。
南都記者從香港入境處獲悉,江某與丈夫曾試圖兩度闖關赴港分娩,6月22日,江某由深圳皇崗經落馬洲管制站乘車赴港,過關時被過境處工作人員截停查問,當時她聲稱懷孕24周,但因未能出示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江某被拒入港。
江某于兩天后再度試圖沖關,并在羅湖口岸過關時出現(xiàn)產前陣痛的征狀,后經駐羅湖管制站的香港醫(yī)生檢查后,確認江某的羊水已破需要及時送院治療,當日她便在威爾斯親王醫(yī)院誕下一名女嬰。
稱不給出世紙就棄女嬰在香港
順利在港分娩后,江某因向入境處工作人員作出虛假陳述被拘捕。香港入境處方面表示,江某在試圖通關赴港時一直堅稱自己懷孕24周,但是在送往醫(yī)院檢查后證實她已懷孕40周,屬于足月分娩,其行為涉及虛假陳述。根據(jù)香港法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5萬元及監(jiān)禁14年,而試圖協(xié)助及教唆者同樣會遭受檢控。
前天,江某抱著剛滿月女兒到入境處九龍灣辦事處領取出世紙,入境處工作人員指其所持文件不齊全,拒絕為女嬰辦理出生登記。由于申請被拒,江某出現(xiàn)情緒失控,她表示自己雙程證已到期,丈夫也因證件到期已返回內地,如果入境處不給女嬰發(fā)放出世紙,便將女嬰拋棄在入境處,隨后江某便抱著女兒雙雙躺在入境處大堂。
香港入境處工作人員在勸說無效后便報警向警方求助,江某的態(tài)度在警方到場后出現(xiàn)了軟化,最終聽從了入境處工作人員的勸說,著手辦理延期留港手續(xù),等候進一步調查。
相關回應
香港入境處:
完成有關調查工作后
為女嬰辦理登記手續(xù)
香港入境處發(fā)言人昨日回復南都記者時表示,江某因涉嫌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被捕,她已于前天完成了延長保釋的手續(xù),由于江某在港誕下的女嬰,符合基本法關于在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即為香港永久居民的規(guī)定,入境處方面會在有關調查工作完成后,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手續(xù)。
入境處方面再度重申,特區(qū)政府已落實多項政策措施,當中包括要求懷孕后期(即28周或以后)的內地孕婦在進入香港時必須持有并向入境處人員展示其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否則可能會被拒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