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口計生局:獨生子女保健費不用退,生育津貼是否退要問人社局
“單獨二孩”政策出臺后,有打算生“二孩”的廣州職工爆料稱,單位計生工作人員、街道均表示:要生“二孩”,先把此前享受的獨生子女待遇退回。對此,廣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表示,生育津貼退不退要問人社局,但人口計生局負責發(fā)的獨生子女保健費,肯定是發(fā)了就不用退的。
廣州市人社局生育津貼辦理窗口表示:享受了獨生子女待遇的,再生二孩時必須按比例退還,退還后人社部門才受理二孩的生育津貼申請;而該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不用退。要退還是不要退,目前沒有定論。
廣州:35天“獨生待遇”
國有快遞公司員工葛女士已有一個兒子,近期準備再要一個孩子。由于第一胎是剖腹產,她休產假6個多月?!艾F在政策放開了,我們想再生一個,但是單位人事部門要收回獨生子女證,還讓我把之前享受的獨生子女待遇退回去。”葛女士說,比如剖腹產大概是6個半月左右的產假,職工從人社局領取的生育津貼大概是18000元左右。生二孩時,要把獨生子女獲增加的35天產假的待遇按比例退回。
葛女士又詢問了街道計劃生育窗口工作人員,也稱要退還獨生子女生育津貼。
據了解,目前廣州市準媽媽生育津貼計算標準為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為基數按規(guī)定假期計發(fā):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廣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guī)定,女職工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獨生子女增加35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目前不少單位要求退回的就是35天中獨生子女父母所領取的獨生子女待遇。
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陳小姐也打算生二孩,其單位人事部門也表示,按照社保局的要求,符合政策的生二孩的職工,要把此前享受的獨生子女待遇退還。
“已經休了的假,用了的錢,怎么退?退給誰?”陳小姐表示,“這是政策變動的原因,并不是我們自己的問題,為什么要退呢?”
不少市民也認同陳小姐的觀點,認為如果真要退還35天獨生子女待遇,就太不人性化了。
計生局:保健費不用退
對于獨生子女35天津貼要不要退,廣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相應的部門負責人對羊城晚報記者表示:“計生方面的獎金是不需要退的,只要把獨生子女證收回,以后不繼續(xù)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就可以了,獨生子女保健費肯定不用退。至于獨生子女35天的產假,那是生育保險領域的生育津貼,要看人社部門的具體解釋。”
廣東省衛(wèi)計委粵衛(wèi)(2014)20號文要求,已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單獨夫婦,再生育時應收回光榮證,停止發(fā)放獨生子女保健費,已發(fā)放的不要求退回。
人社局:退與不退說法不一
廣州市人社局生育保險辦理窗口工作人員介紹,享受了獨生子女假期和津貼的生二孩夫婦,確實要退還此前享受的待遇,按照所享受的津貼的比例退還給人社部門?!吧暾埗⑸蛸N時,人社部門會看此前是否享受過獨生子女待遇,享受了的,退還入戶后,才受理二孩的津貼申請”。
而廣州市人社局有相關負責人認為,生育津貼是生小孩期間享受的,獨生子女待遇是按照此前政策執(zhí)行的,是符合政策的,應不用退。
顯然,由于二孩政策首次執(zhí)行,執(zhí)行和政策制定之間脫節(jié),截至記者發(fā)稿時止,要不要退還獨生子女津貼,還無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