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番禺打工,2003年認識LG,2006年結(jié)婚懷孕后一直沒工作在家?guī)咔摺?012年8月我找了份工作,雖然要上夜班但可以照顧到沁沁。
2006年有買房的意愿,因為房主的原因沒成功;2009年看這沙灣的祈福水城,LG嫌離他工作的地方太遠沒同意;所以至今還是五無人員(無房無車無權(quán)無勢無錢),好在房東人好85方的房子一直租400元一個月,就是這個月開始漲租也是500元一個月,當然我的人品也是沒得說的,半年交一次租,每次都催房
東過來收租,從不輕易麻煩房東,房子也保護得很好。說這些題外話就是想講,沁爸一直怪丈母娘心善當年沒有逼他非要有房才嫁女,要不然廣州的積分入戶我們也成功了也沒有積分入學這么多波折出現(xiàn)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