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內生育的新生嬰兒、歷年出生未入戶人員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新生嬰兒或歷年出生未入戶人員的《出生醫(yī)學證明》(《出生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父母的《結婚證》?!督Y婚證》遺失的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母親為廣東省內常住戶口人員的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母親為廣東省外常住戶口人員的提供證明申請人屬政策內生育的有效證件。(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父母雙方的《戶口簿》(入戶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常住人口登記卡》及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件。(同意入戶證明收原件,簿、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政策外生育的新生嬰兒及歷年出生未入戶人員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手續(xù)完備的《佛山市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收原件)
[2]屬婚生的新生嬰兒、歷年出生未入戶人員的:
①新生嬰兒或歷年出生未入戶人員的《出生醫(yī)學證明》(《出生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②父母的《結婚證》?!督Y婚證》遺失的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③父母雙方的《戶口簿》(入戶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常住人口登記卡》及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件。(同意入戶證明收原件,簿、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屬非婚生的新生嬰兒、歷年出生未入戶人員的:
①《出生醫(yī)學證明》(《出生證》)或《法醫(yī)學鑒定書》。(對不能確認雙方關系的建議提供《法醫(yī)學鑒定書》,上述材料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②母親(父親)的《戶口簿》(入戶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常住人口登記卡》及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件。(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