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落戶就是夫妻一方具有青島戶口均可辦理落戶政策。具體如下:
1、夫妻投靠,不受婚齡、年齡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戶口其配偶可辦理落戶。
2、父母投靠子女,父親滿60周歲,母親滿55周歲,身邊無子女,才可辦理落戶。
3、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戶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辦理落戶,但不包括結婚后離婚和喪偶的子女.
4、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殘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戶口的其他近親屬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邊遠省區(qū)從事地質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殘成年未婚子女無法隨身撫養(yǎng),需投靠具有本市戶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辦理落戶。
5、符合收養(yǎng)法規(guī)定,已辦理收養(yǎng)登記的,可辦理落戶。
6、經批準回市區(qū)定居的華僑和**同胞,可進市區(qū)落戶。
7、原是本市戶口的退學人員、境外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可回原戶籍地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