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包括4大類、12項指標,各個指標累計相加為最終積分。
第一類 基本分
【年齡】
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20分);
36至45周歲(10分)。
【受教育程度】
1.本科及以上學(xué)歷(40分);
2.大專學(xué)歷(30分);
3.普通高中和中職學(xué)歷(20分)。
市教委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專業(yè)技術(shù)、職業(yè)技能水平】
1.具有高級職稱(50分);
2.具有中級職稱(40分);
3.具有初級職稱(20分);
4.高級技師(50分);
5.技師(40分);
6.高級工(30分);
7.中級工(15分);
8.初級工(5分)。
市人力社保局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社會保險】
參加社會保險按險種計分,每年最高積12分。
其中: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4分),參加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各2分)。
【住房】
在天津市有本人產(chǎn)權(quán)住房或者與配偶、子女共有產(chǎn)權(quán)住房(40分)。包括: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協(xié)議,并已繳納契稅取得契稅完**;或取得天津市房地產(chǎn)權(quán)證。
第二類 導(dǎo)向分
【職業(yè)(工種)】
非常緊缺職業(yè)(30分);緊缺職業(yè)(20分); 一般緊缺職業(yè)(10分)。
【落戶地區(qū)】
申請落戶濱海新區(qū)、武清區(qū)、寶坻區(qū)、靜海縣、寧河縣、薊縣(10分);申請落戶東麗區(qū)、西青區(qū)、津南區(qū)、北辰區(qū)(5分)。
第三類 附加分
【投資納稅】
上一年度繳稅額10萬元及以上、本年度年檢合格的在津注冊企業(yè),個人在該企業(yè)投資額在500萬元及以上(30分)。
市工商局等部門(根據(jù)申請進行驗資、驗繳稅)同時滿足兩項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近3年在本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10萬元及以上(20分)。
【婚姻情況】
已婚,且夫妻雙方均在本市就業(yè)(10分)。
【獎項和榮譽稱號】
獲得國家級獎項和榮譽稱號(30分);
獲得省部級獎項和榮譽稱號(20分)。
(以上獎項或榮譽稱號均需政府或部委頒發(fā)、認定)
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門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工作年限】
在津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累計工作6年及以上(能提供繳納稅款或社會保險費等相關(guān)證明,10分)。其中:穩(wěn)定在一個單位工作10年及以上(20分)。
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等部門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第四類 負積分
【守法誠信】
積分期間違法、受行政拘留的,或有個人信用**記錄的(﹣30分,可分項累計減分)。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積分落戶資格:
1.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
2.申領(lǐng)居住證或申辦積分入戶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包括虛假戶籍、學(xué)歷、專業(yè)、就業(yè)、住房、投資、納**等);
3.積分期間因犯罪獲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