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孩子不能以惡語相向
一來孩子無過受罰,父母小題大做,會使孩子感到有失公理。二來如果此時父母再因不能自制而使懲罰無限制地升級,則往往會激化孩子對父母的反抗情緒。因此,建議父母切勿在醉酒之后或自己心情不佳、情緒低落、脾氣暴躁等時候懲罰孩子,以免過激失態(tài),影響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技巧三:諷刺挖苦最忌諱
父母懲罰孩子應力戒諷刺挖苦,更不能自恃“孩子是我生的、是我養(yǎng)的”而隨意用惡毒的語言指責謾罵孩子。
實踐證明,諷刺挖苦和惡語謾罵超越了孩子理智能夠接受的范圍,將會刺傷孩子的自尊心。因此,做父母的應該牢記自己懲罰孩子的目的是幫助孩子改正錯誤,決不是為了圖一時嘴巴痛快而去刺激孩子心靈中最敏感的角落--自尊心。
技巧四:事后說理不可無
家長和孩子之間存在著教與被教的關系,但教育孩子仍當以理服人。懲罰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懲罰之后必須要及時與孩子說理,否則,孩子在忍受了懲罰之后還將會依然如故。所以,家長在罰了孩子以后要通過說理、剖析的方式使孩子明白他為什么會受罰、知道犯錯誤的原因,講清楚如果堅持犯下去將有什么后果。因此,讓孩子明白自己受罰的原因才是根除錯誤的關鍵,說理是懲罰孩子之后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