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新娘們注意了 關于領結婚證的六個Q&A

編輯:win | 出處: 媽媽網

  【媽媽網特稿】辦理結婚證,一件普通而簡單的事情,卻也讓不少人感到不知從何下手。不少情侶興致沖沖地前往民政局登記結婚,卻為繁瑣的辦理流程和規(guī)矩搞得暈頭轉向。小編特此搜集幾個反映普遍的問題,給大家理清頭緒,一一解答。


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一、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5.必須雙方本人到場,填完表簽完字立等可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