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19歲的小美(化名)在一張陌生的床上醒來時,她不知自己已從河南洛陽的一家K T V到了浙江臺州的一個偏僻小鎮(zhèn),且還即將被帶到千里之外的佛山黃岐鎮(zhèn)。在那里,有人要重金買她的第一次。
這是2012年6月的一天。一個多月后,小美的媽媽帶著警察將她找到。跟她一起被解救的還有另六個姐妹。昨日,南都記者獲悉,當(dāng)時強迫小美等人賣淫的于某終審已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另有四被告則獲刑十年。
被逼賣淫不從就打
于某,1982年生人,人稱“東哥”。
小美回憶說,去年6月底,她和女伴周某、鄭某與“東哥”在洛陽的糖果K T V唱歌,后來就神志不清了。等醒來,已被帶到臺州的一個偏僻處。
她首先迎來了一陣毒打。“東哥”說,要帶他們?nèi)プ觥靶〗恪保宦犜捑陀兴檬艿?。接下來,她們接受了?strong>一個月的“培訓(xùn)”,其間還被強迫脫了衣服、拍了裸照等。
所謂“培訓(xùn)”,是每人都領(lǐng)了一本小冊子,其中詳細介紹了賣淫的流程。除外,還要接受“東哥”等人隨時的蹂躪。小美說,因為她是處女,所以他們準(zhǔn)備要到了南海后,再重金出售她的第一次。
7月下旬,她們被帶到了黃岐陳溪村愛森公寓三樓一出租屋,并陸續(xù)有其她姐妹也被強迫到此接受“培訓(xùn)”,其中的馮某,竟還是被她男友騙來。
“東哥”等人在房間里張貼了“規(guī)章制度”,而在沒有找到“生意”時,所有的女孩都被要求只準(zhǔn)呆在出租屋里,“加強業(yè)務(wù)學(xué)習(xí)”。
周某等人很快就被要求去黃岐名門公館等地賣淫。她說,賺到的錢全部都要上交給“東哥”,因為上下班都有“東哥”的人跟著,“我怕逃跑被抓住又要挨打,就沒敢逃跑”。而她們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等更是一直被扣留。
對此,被告劉某也供稱,“外出上班、購物、吃飯等活動都是在我們帶領(lǐng)下進行的,她們不能單獨外出,這些行為是我們不允許的。她們一定要聽從我們的命令行事,否則就會挨打?!?
判決顯示,在出租屋“囚禁”期間,所有這些女孩都曾多次遭團伙成員強迫發(fā)生性關(guān)系,只有小美因為還沒找到“買家”,所以得以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