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新進展:因案情復雜退回警方補充偵查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網易


  焦點1

  批捕、審查起訴階段羈押超期?

  2月20日,李某等人被警方控制并刑拘,至3月7日,有關方面才證實李某等人被批捕。6月底,警方表示李某等5人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對此,有人質疑稱,李某等人在批捕、審查起訴階段,均存在羈押超期情況。

  昨日,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易勝華表示,根據新刑訴法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這也就意味著本案可以在三天或七天內作出逮捕決定,至于警方直至3月7日才證實被批捕,說明警方援引了刑訴法“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將期限延長了一個月

  根據新刑訴法的規(guī)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而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等情況,還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這也就意味著本案偵查可以共計延長五個月,因此易勝華分析7月1日前移送檢方審查起訴同樣沒有問題

  焦點2

  涉案人員何時能被起訴?

  近日,警方表示已將該案移送檢方審查起訴,有人認為案情復雜,難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公訴。

  至于目前移送審查起訴后,根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張興梅律師分析,這也就意味著本案可以在最快一個月或一個半月內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

  當然,檢方還可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但是由于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因此最長期限可以是1.5月+1月+1.5月+1月+1.5月=6.5月。也就是說本案最遲也應該在6個半月之內作出是否起訴的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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