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39個小時男嬰被盜 嫌犯:為拴住情夫的心

編輯:anshanshan | 出處: 荊楚網(wǎng)

  2011年11月,汪某經(jīng)人介紹,認識崇陽人代某。代某對汪某很好,二人關系迅速發(fā)展,去年1月一同到上海打工并同居。

  “他有三個女兒,很想再生一個兒子,他對我那么好,于是我就想給他生個兒子?!蓖裟痴f,因自己曾做過宮外孕手術(shù),懷孕幾率很低。為拴住代某的心,去年2月,她謊稱自己懷孕,回到崇陽老家?!?0月底,我知道再也瞞不住了,于是想偷個孩子拴住他的心”。

  汪某交代,之所以選在通城縣人民醫(yī)院下手,主要是“因為那里熟人少,并且在醫(yī)院生小孩的多,偷起來機會多一些?!?/p>

  去年11月3日下午,在通城縣人民醫(yī)院逛到了3點多,眼看偷盜無望準備離開時,看到一名母親上洗手間,汪某便趁此抱走嬰兒。抱走嬰兒后,她轉(zhuǎn)乘了幾輛麻木車到崇陽縣沙坪鎮(zhèn)衛(wèi)生院,并給嬰兒換上了新衣服,并在電話里告訴代某,她生了個兒子,讓他來接回家。汪某說,抱走孩子后自己一直住在崇陽縣一家賓館里照顧孩子,根本不知道警方在找她。“如果看到新聞,我會立即送回孩子的!”

  懺悔“我真的錯了,真的對不起!”

  被盜嬰兒的父親段雄義在庭上對證據(jù)進行了辨認。對于汪某的行為,段雄義說,汪某的行為給他和家屬帶來了巨大精神傷害和經(jīng)濟損失,但是汪某沒有傷害孩子,而且把孩子照顧得很好,他對汪某的行為“表示諒解,相信法院會給予公正的判決”。

  公訴人說,案發(fā)后,通城警方通過1萬多個監(jiān)控探頭、3000多輛麻木車等,查到犯罪嫌疑人就是汪某。此案事實清楚,汪某的行為已構(gòu)成“拐騙兒童罪”。但因汪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積極,并得到家屬諒解,建議法院判刑3年左右。

  辯護人表示,汪某在歸案后如實全面徹底向公安機關交代犯罪事實,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同時,被告系初犯,無犯罪前科。在案件發(fā)生后,被告人的父母積極賠償了受害人家屬,并當面賠禮道歉,得到受害人父母諒解。因此希望能夠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從輕判處。

  在庭上,汪某多次痛泣,流下懺悔的眼淚(如圖)。最后陳述時,她淚如雨下地說,“自己受到傷害時,一直渴望真愛,看到代某對我那么好,所以一心想回報他,一時糊涂起了盜嬰之心。想想自己也是母親,給嬰兒的父母帶來這么大的傷害。我真的錯了,真的對不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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