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的女兒沉迷追韓星不愛上學,聲稱“我愛明星比愛父母重要”,身為父親的李某在長期爭吵后失控,持刀將女兒砍死,而后割腕自殺未遂報警投案。
昨天,北京市二中院通報,李某被檢方指控故意殺人罪,法院已受理此案。
“李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獧z方”
父殺女后自殺未遂
2013年11月8日早,豐臺區(qū)南苑地區(qū)的一個院子里,41歲的李某和他13歲的女兒小紅(化名)發(fā)生了激烈爭吵。
據(jù)李某事后供述,當天早上6時許,女兒因為找不到鉛筆刀,發(fā)脾氣不愿上學,還將文具用品摔了一地,手機也砸壞了。
李某指責小紅“每天都在上網,晚上不睡,早上不起,就知道花錢?!毙〖t頂撞道:“不就是錢嗎?我以后還你!”
李某說,女兒花錢都是因為追星,他繼續(xù)教育小紅:“你不要只知道追星,明星再好也沒有父母好,這樣影響學習,你知道嗎?”“我愛明星比愛父母重要,明星就是比你們好?!?/p>
李某說,女兒的這句話讓他火冒三丈,他想起一年多來和女兒的很多不愉快,忽然想了結這一切。他沖進廚房,拿出一把菜刀拍在客廳的桌子上,但小紅沒有示弱,用拳頭捶了他幾下,他隨后拿起菜刀砍向了小紅的脖子,他不知道自己砍了幾刀,只見女兒從沙發(fā)滾到地上,倒在血泊中。隨后,他用菜刀割手腕自殺,并打電話報警。
溺愛導致女兒任性
警車和救護車很快趕到,醫(yī)生檢查后宣布小紅已經死亡,李某則被送到附近醫(yī)院救治。
事后,李某被問及殺女兒時被哪句話刺痛,他回答:“就是她說"我愛明星比愛父母重要",我聽了真寒心?!?/p>
李某于1972年出生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一個貧窮農村,小學畢業(yè)。他的童年很不幸,1歲時父親去世,13歲時母親也去世。1998年,李某只身一人來到北京打工,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名北京女子,對方患有精神疾病,屬于三級殘疾。
但李某還是和對方結了婚,并于兩年后有了女兒小紅。
李某和妻子沒有工作,靠低保和女方父母的接濟生活。因為妻子有病,女兒都是李某和老人照顧。這些年,李某對女兒非常疼愛、百依百順,怕女兒坐公交車太擁擠,他每天都打車送女兒上學,女兒很爭氣,考上了重點中學。不過,李某說小紅從小就不喜歡自己的媽媽,甚至很少叫“媽媽”,還曾說,“為什么我沒有一個漂亮媽媽?有這樣的媽,以后恐怕連對象都找不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