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子不教父之過”。坊間傳聞,李天一第一次勞教出來,李雙江因為心疼兒子受苦,立即送了一輛新寶馬作為補償,再有傳聞,天一的母親,居然要求律師發(fā)布李天一未參與輪奸的公告,逼得律師倉皇而逃。
李天一的豪車
這樣的傳聞還有很多,我相信未必都是真的,但它們傳遞出了同一個訊息:對李天一過度的溺愛。
愛孩子本身沒有錯,因為愛可以培養(yǎng)孩子的安全感,但不考慮任何應(yīng)有自我約束,缺乏道德的愛,其實是一種強大的、可以摧毀孩子一生的愛暴力。
現(xiàn)在李天一已經(jīng)17歲了(有待證實),“三觀”基本定型,這個階段再去重新塑造幾乎是不可能,何況他的父母還在繼續(xù)著他們愛暴力,想用特權(quán)抹殺一切。
父母對孩子過度的溺愛,其實是通過這樣的方式在愛自己。他們?yōu)樗麆?chuàng)造了那么多優(yōu)勢、條件,是幻想兒子可以依仗他們的肩膀輕易取得功名,而在兒子出事后種種匪夷所思的表現(xiàn),不過是要抹去和掩蓋這些丑陋,因為孩子跟他們是一體的,他們需要通過包庇繼續(xù)獲得榮耀。而這些也是在滿足他們自己的需求。
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有些被曝光在大眾的眼前,有些還隱藏的很好,但不管怎樣,這些問題都深刻的存在著。他們的父母正以愛的名義慢性殘害著子女。
愛,不是理性的產(chǎn)物,但父母的愛,不是不加理智的愛,這份神圣的愛需要管理,需要自控,甚至有些時候需要讓施愛者忍受少愛之煎熬,只有非愛暴力的健康的愛才可以成為孩子更好成長的營養(yǎng)劑。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夠去思考,不要再以愛的名義實施暴力。愛暴力,愛了自己,傷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