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家長:給孩子錢不如給孩子花錢的能力
在上文的起底中,我們發(fā)現(xiàn)不少父母都會給孩子開個賬戶把壓歲錢存起來。法國家長也會給孩子開設(shè)賬戶,但這個賬戶是交由孩子管理。法國孩子的“家庭理財課程”早在3、4歲就開始了。法國孩子們第一次得到的零用錢可能僅為1~5歐元,從拿到這筆“小錢”開始,法國的父母就會鼓勵他們正當、合理地進行消費,當然,在消費之前免不了給他們出點主意。下面就是一個簡單的小故事:
在法國,寶寶3、4歲時就被鼓勵正當合理地消費
法國的克里夫婦兩年前曾給一雙兒女分別建立了有3000歐元資金的“小金庫”,并允許他們自行支配其中的錢款。歷時兩年,克里夫婦再看孩子們的賬戶,發(fā)現(xiàn)兒子還剩下1800歐元,女兒的賬戶上卻還有2500歐元。克里夫婦并沒有因為賬戶上錢的多少而評判孩子們誰做得對,誰做得不對。取而代之,這對夫婦只是對孩子的消費情況進行了具體分析。
最后克里一家得出結(jié)論--兒子盡管在兩次消費中有“超前”之嫌,但多數(shù)消費合情合理,他享受到了理應享受的生活樂趣;相反,女兒近來總是“勒緊腰帶過日子”,連必需的學習用品也舍不得買,因而從總體來說她的生活質(zhì)量遠不如她的弟弟。夫婦倆對兒女作了針對性極強的指導,讓兩個孩子明白:要學會做金錢的主人,而不是金錢的奴隸。
給孩子存錢,不如教會孩子理財。而理財不等于讓孩子能自主花錢,更重要的是教給孩子花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