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我市的四字姓名會越來越多,也會越來越美。正像市民林先生所說,中國人太多了,不論你想到怎樣個性的兩字名、三字名,都有可能和別人重名。因此,為了給孩子取個獨一無二的名字,同時也為了給社會減少麻煩,我們不妨在姓名的改革上動動腦子,讓自己孩子的姓名成為一顆閃亮的星星。
四字名字一般以以下幾種方式出現(xiàn):
1、復姓雙名:如歐陽、司徒、上官、東郭等,后面再配以兩字姓名,當然,也有復姓單字名的出現(xiàn),如司徒雄、歐陽峰等。
2、在眾多的命名實踐工作中,發(fā)現(xiàn)了越來越多的父母以兩個的姓氏加起來做為孩子姓名中的前兩個字。然后再取兩姓名,就成了雙姓四字名稱,如王宋利華、劉東德君、楊田易達等之。這種取名方法為新一代家庭父母所接受,特別是個大女性在心理上找到了很大的平衡,打破了自古以貌取人來以來父氏為傳統(tǒng)的命名方式,同時,小孩子的名字在叫起來,不易重名且不說,更易引人注目,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從而增強自身的自信心,在同齡人中做到卓而不凡、出群出眾。
馬寶寶的四字取名法
3、單姓四字名:這種與前老相比較而言,不是那么常見到,大概類似于香港、臺灣以成家的女士,必須反丈夫姓冠以本人姓名前,如士原名李利娟,好丈夫姓王,那么她在結(jié)婚成家后,別人對他的全稱則為:王李利娟。
以上三種情況為四字姓名中所常見的,那么它所帶來利肯定是大于弊的,它是一種為了適應(yīng)現(xiàn)代社會發(fā)展而自然而然的形成一種社會現(xiàn)象,較為大家特別是新生一代所接受,大大的減少了重名率且不說,不知不覺中也以形成一種社會趨勢,且有勢不可擋之時,不興如此,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公民享有姓名權(quán)、有權(quán)定法”使用和依照規(guī)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昌,由此而見,《民法通則》中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大大為家長們開了方便之門。